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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州市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(第一版)


来源:本网-连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:2021-02-25 11:11:20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             连州市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

序号

抽查事项

抽查对象

事项类别

抽查内容

抽查依据

抽查方式

1

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

企业法人,公民

一般事项

是否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(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34号,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)第三十一条。

书面检查、实地检查

2

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

企业法人,公民

一般事项

采伐是否按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内容进行,是否按照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进行,采伐后是否按照采伐许可证规定的面积、株数、树种、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(1984年9月20日主席令第17号,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)第三十二条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(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,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)第三十二条;

书面检查、实地检查

3

占用林地审批(含临时)

各市、县(区)涉及相关事项法人、公民、组织

一般事项

是否在批准的范围内占用林地(临时)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(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,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)第十七条。

书面检查、实地检查

4

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检查

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单位

一般事项

是否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》(林策通字[1992]29号公布 国务院令第588号第一次修订 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)第二十八条。

书面检查、实地检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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